2011年8月21日 星期日

重陽敬老贈禮實施辦法

大臺中模板工職業工會重陽敬老贈禮實施辦法


一、本會為發揚中華固有倫理道德,提倡敬老尊賢美德,促進社會和諧特舉辦之。

二、凡本會會員入會滿一年而未欠費者,始有資格申請尊親 (父、母)之敬老贈禮。

三、會員尊親年齡以戶籍記載為憑,實足年齡計算至農曆99年滿75歲以上為限。

四、申請辦法:兄弟姐妹同為會員者,以一人申請為限不得重覆,於每年農曆81830填具申請書並繳驗戶口名簿影本一份,申請逾期以棄權論。於審查完竣贈給之。

五、本辦法所需經費暫定為參萬元,由本會重陽敬老金項下編列預算支出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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